为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》文件精神,推行工学结合、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,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,我校拟从2008年7月起在全校学生中实行“工学交替”的企业实践教学制度。
一、目的
(一)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,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转变,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、校企合作转变,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。
(二)以市场为导向,以企业人才需求为目标,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,及时调整教育教学内容,突出实践技能教学。
(三)专业教师跟踪管理,既管理和服务于学生,又深入企业生产一线,得到实践技能训练,提高素质。
二、实施
由学校统一安排,学生在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期间,分批次到长三角地区管理规范、信誉优良的企业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实践性学习,即企业实践教学。企业实践结束后,回到学校继续专业课程的学习,进行企业实践教学的学期假期补课一个月。
三、组织管理
(一)学校与相关企业签定协议书,保障学生的企业实践教学,企业为学生交纳雇主责任险,每月为学生发放实习报酬。
(二)学校派管理人员和巡回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跟踪指导,并配合企业共同负责对学生的考核和管理。
(三)企业实践教学见习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所有学生必须认真完成企业实践教学任务,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。